今年,我市出台《关于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意见》,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联席会议制度,与各县区政府及建规、住管、交通等19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签订责任书,落实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责任,重点监控欠薪项目。
通过全面实施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常态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等6类专项检查,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25件,处理30人以上群体讨薪上访93起,追发农民工工资1.3亿元,涉及农民工1.2万余人,有效遏制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易发多发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