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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人社、法院合力追讨“血汗钱”
2021-08-12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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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略阳县人社局与略阳县人民法院圆满办结一起拖欠劳动报酬案件,为12名劳动者追回拖欠已久的“血汗钱”。

略阳某火锅店法人王某,由于经营不善,导致亏损,拖欠了李某等12名劳动者的工资,李某等多次向王某讨要无果后,向略阳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劳动监察大队依法立案办理,按程序作出了责令改正、行政处理决定,要求王某在规定期限内向李某等12人支付拖欠的工资28718元。王某接到行政处理决定书后仍未支付拖欠的工资,人社局遂依法向略阳法院申请行政非诉执行,经行政审查后,略阳法院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王某及其经营的火锅店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询,并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后略阳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并结合相关规定将王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出行及金融借款。

直至近日,王某主动到略阳法院缴纳了全部执行款,县人社局接到信息后,立即向略阳法院申请了恢复强制执行,略阳法院接到人社局提出的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后,立即启动恢复执行程序,按照人社局提供的员工工资表及银行卡号明细,于2021年8月12日将12人工资28718元全部予以兑付。

近年来,略阳县建立健全了欠薪行政司法衔接机制,人社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建立完善了联席会议、信息通报、案件会商等机制,加大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抓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共管合力,有效解决劳动者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通过用法律的手段,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真正用实际行动践行为民办实事。(辛昊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