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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610700000-/202005911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来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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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8年05月31日 00:00
内容概述:

 

 

 

 

 

 

 

汉人社发〔20181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201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8年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223

 

2018年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五新”战略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人社工作会议、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牢牢把握市委、市政府追赶超越总体要求,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全面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赋予人社部门的新任务,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促进就业创业,深化社会保险改革,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持之以恒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质量和效益,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一、全力促进就业创业

(一)确保完成就业目标任务。城镇新增就业3.2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6000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3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以内,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确保就业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落实就业创业政策。组织就业政策专项检查,确保新一轮就业政策落实到位。结合就业形势新变化,完善配套政策,开展政策业务培训,加强就业资金管理。

(三)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加强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精准服务,为就业困难和长期失业毕业生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支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落实创业补贴和就业见习补贴。依托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施城乡就业创业融合发展计划。统筹做好农民工、去产能职工、就业困难人员及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打造创业服务新平台,新建一批市场化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创建一批创业担保贷款信用村,继续举办第三届创业创新大赛等活动。落实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推动返乡创业示范县创建工作。

(五)完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继续实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服务周等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专项活动。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推进人力资源标准化建设。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培育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和领军人才,引领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加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完善失业风险应对预案,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制度。

(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国家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持续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特别职业培训计划。推进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创新就业创业培训模式,提高培训质量。

(七)打好脱贫攻坚战。完善就业扶贫政策,落实健康扶贫、社会保险扶贫政策,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突出三无贫困劳动力、深度贫困县、计划摘帽县三类重点,分类施策,增强就业扶贫针对性。

二、深化社会保险改革

(八)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持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企业年金办法和职业年金办法,积极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加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管理。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9%

(九)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设。完善失业保险制度,配合做好《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修订调研工作。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失业保险累计参保23.3万人。

(十)推进医疗、生育保险改革。认真落实调整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完善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全面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机制,推动深化医改和三医联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累计参保分别达到42.1万人和38.2万人。生育保险累计参保23.28万人。

(十一)理顺工伤保险政策。全面落实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管理实施办法,加快行业属地化移交工作,做好补充工伤保险工作,将项目参保方式向交通、水利领域延伸,推进参保扩面。工伤保险累计参保31.35万人。

(十二)落实社会保险待遇。按照中省统一部署,继续实施阶段性社会保险费率政策,提高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

(十三)加强基金监管。强化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监督检查,完善社会保险欺诈查处和移送制度,开展打击社会保险欺诈犯罪专项行动。

(十四)提升经办服务能力。持续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促进参保扩面。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强化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强化风险防控,开展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做好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简化经办流程,提升服务能力。

三、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十五)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健全中高级职称评审程序和规则,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落实各项职称改革政策措施,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加强职称评审监督工作。

(十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管理制度。做好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311人才选拔推荐工作。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活动。组织实施各类人才项目、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和知识更新工程。

(十七)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落实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步伐,推动技能人才企业自主评价工作。做好高技能人才评选推荐、职业技能竞赛选拔工作。

(十八)做好引才引智工作。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实施好各类引才引智项目。组织开展各类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积极申报省级博士后创新基地。

四、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十九)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做好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落实工作。改善公务员队伍结构,完善公务员遴选、选调政策。做好公务员培训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继续开展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

(二十)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加大高层次人才招聘引进力度。组织做好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机制,调整优化基层专业技术岗位中、高级结构比例,激励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干事创业积极性。规范聘用合同管理,组织开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专项检查,加强人事考试安全工作。

(二十一)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落实营职及以下和专业技术军转干部积分排名选岗实施方案,完成2018年军队转业安置任务。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开展军转干部培训。做好解困稳定工作,切实维护企业军转干部总体稳定。

五、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二十二)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工作。组织实施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调整工作。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改革政策,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

(二十三)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继续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市场化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稳步实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制度,加强工资收入分配宏观监测分析,调查发布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六、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二十四)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和集体合同制度。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强特殊工时审批和劳务派遣监督检查,指导企业规范用工和落实休息休假制度。

(二十五)继续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发挥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职能,强化政策落实,组织实施农民工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大力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

(二十六)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和仲裁工作制度,落实仲裁办案规则和组织规则,健全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推进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建设。

(二十七)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体系,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健全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加强劳动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深入推行双随机抽查,规范执法监管。做好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工作。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实行黑名单管理,对欠薪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七、加强综合性基础性工作

(二十八)加快人社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支撑平台建设,开展大数据应用,推进互联网+人社服务。全面推广社会保障卡应用,提升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

(二十九)加强督导调研。围绕深化改革,深入开展集中调研和重点工作督查,掌握基层实情、倾听基层呼声,不断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增强工作的针对性。

(三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人社建设。严格落实各项政策法规,规范执法行为,推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积极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加强行政仲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不断提高全系统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三十一)夯实工作基础。组织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追赶超越方案和五新战略任务。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开展政策宣传,不断提高政策知晓率。做好信访维稳和社会风险防控工作。

八、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三十二)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压实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促进各级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全体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确保人社队伍清廉、勤政、担当。

(三十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深化“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认真查摆四风突出问题,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落实三项机制,按照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深化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加强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着力打造一支讲政治、守规矩、作风实、业务精、有激情的干部队伍。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协办公室,市考核办。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224日印发

主办单位: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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