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0-/2020059157 | 发布时间: | 2017年08月09日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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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市第五次党代会、市委五届二次全会、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全省人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唱响追赶超越的主旋律,突出担当有为的新要求,以追赶超越、进位争先为目标,以改进工作作风为根本,以提升服务水平为核心,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积极促进就业创业,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健全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夯实公共基础建设,持续改革创新,筑牢民生底线,防范化解风险,增强群众获得感,扎实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力推进创业促就业
1.完成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城镇新增就业3.2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3万人,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以内。
2.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做好高校毕业生见习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1800人,登记就业率不低于85%。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和“就业促进计划”,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1400人,提升创业成功率。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对未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实行托底安置。健全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做好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工作,“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完善就业扶贫政策,针对贫困群众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稳妥有序做好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
3.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落实创业扶持政策,组织开展创业创新电视大赛,表彰创业明星,示范带动创业。加强创业孵化园区和基地建设,建成省级创业孵化基地2个,市级创业孵化基地5个,创业孵化300人、带动就业1800人。优化创业担保贷款程序,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4亿元,带动就业4000人。加快推进家庭服务业发展。
4.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与省外地市劳务对接,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75万人,创经济收入186亿元,职业技能培训21万人,新增农民创业 1700人。做大做强秦巴茶艺、汉家嫂等精品劳务品牌,提高劳动者就业竞争力。认定就地就近就业示范镇11个、示范基地30家。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做好进城落户居民保障服务工作,办理农村居民进城落户手续5万人,建成“村改居”示范点10个,引导进城落户农村居民转移就业20万人次。
5.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落实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开展培训质量提升工程,培训合格率达95%以上,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目标。实施就业培训1.25万人、创业培训3600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600人。强化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化水平。
6.提供更加积极的就业服务。组织实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学生就业援助月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结合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岗位和扶持政策服务,确保每个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转移就业。扎实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加强就业资金使用监管。
二、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7.加大社保扩面和基金征缴力度。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城镇职工医疗、城镇居民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累计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7.94万人、41.09万人、23.23万人、31.18万人、23.24万人,参保率达98%以上。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确保“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8.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持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配套政策,实现应保尽保,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8%以上。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待遇按时发放率达100%。严格审核被征地农民社保方案,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
9.稳步推进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制度改革。加大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信息化建设,促进三项保险网上结算。5月底前实现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完善职工个人账户管理办法。按照省上部署,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医保整合,探索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做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稳步推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
10.做好失业保险工作。适时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扩大失业动态监测范围,积极预防控制较大规模失业。
11.落实社会保障待遇。及时调整并足额发放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12.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加强医疗服务机构和定点药店协议管理。推进社会保险依法依规经办,完善经办流程,简化经办手续,提高服务质量。推动“互联网+人社”发展,做好社会保障卡发放应用工作。
三、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13.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合理界定和下放职称评审权限,逐步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自主评审。落实不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作统一要求的规定,把考核重点转移到思想品德、工作实绩、职业素养、从业经验等方面。严格职称评审制度,规范评审程序和证书管理,评审中高级职称2700人。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组织3万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
14.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技术技能人才激励办法,建立完善首席技师制度,抓好技术技能人才发展示范基地建设,组织开展1次技能人才大赛。建成1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立市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发展平台。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核、联评聘用和技师、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工作。
15.做好人才智力引进工作。落实“优才计划”,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实施“招硕引博”工程,引进博士研究生5名、硕士研究生100名。扩大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队伍规模,市级“311”人才达到300人。做好博士后创新基地建设工作,建成国家级引智示范基地2个,申报4项省级引智项目立项和资金扶持,组织1次引智项目专家来汉开展技术指导交流。
四、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16.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改进基层特别是偏远乡镇公务员考录工作,调整报考资格条件,严格乡镇5年服务期制度,推行服务信用承诺制。贯彻落实《公务员法》,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健全进退留转机制。规范管理公务员数据库,精心做好公务员招录、遴选工作。做好公务员“四类培训”、平时考核、评选表彰、科级干部选拔备案等工作。
17.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继续推行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建立以聘用合同为核心的人事管理制度。严格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批,引导事业单位科学设岗。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肃查处事业单位违规进人情况。
18.做好军转安置工作。完成军转安置任务,制定出台《营职及以下排名选岗安置办法》,完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措施,健全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机制,确保全年赴省进京“零上访”,全年不发生30人以上规模聚集活动。
五、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19.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持续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晋升,事业单位设岗后专技人员岗位工资兑现落实等工作。做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工作。
20.加强企业工资调控管理。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健全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及时发布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做好企业薪酬调查工作。
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1.加强劳动关系协调。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5%、集体合同制度覆盖率达86%。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继续做好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创建工作,构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网络,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组建率达80%。加强企业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管理,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22.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组织规则,推进县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构实体化建设。加强仲裁员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提高仲裁办案效能,劳动人事仲裁结案率达到92%。
23.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检查和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完善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逐步解决欠薪陈案,遏制新开工项目欠薪问题发生。加大劳动保障重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劳动监察案件办结率达95%。规范劳动监察“两网化”管理。
七、做好综合性基础性工作
24.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人社建设,贯彻落实人社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加强普法教育。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精简、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行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
25.做好基础性工作。加强信息宣传,为政策落实和开展工作做好舆论引导。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定期对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和诉求进行梳理、研究解决。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敏感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
26.加强督导调研。认真实施人社系统追赶超越方案,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围绕抓点示范、深化改革开展集中调研和重点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推进有力有序。
27.加强系统自身建设。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党组对思想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岗位廉政监督,做好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落实“三项机制”,从严管理干部,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热情。扎实开展“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和“四比四争”活动,切实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高为民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