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31/2024-000887 | 发布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 11:16 |
来 源: | 汉中市人社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人社局 |
内容概述: |
各县区人社局、交通运输局、文旅局、医保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汉中市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9月30日
汉中市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
工作方案
一、推进机制及职责分工
(一)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实现社保、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等高频事项通过社保卡在线上线下办理;就业创业补贴、养老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职业培训补贴等待遇进卡,所有新增人员的待遇补贴均通过社保卡发放;通过电子社保卡向群众提供待遇补贴发放记录查询等服务。
(二)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医疗保障局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优化交通出行用卡服务体系,实现社保卡可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如公交、地铁,可进行充值及消费;通过电子社保卡向群众提供充值及消费记录查询等服务。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优化文化旅游用卡服务体系,实现社保卡支持所属图书馆的入馆、图书借阅,所属博物馆的预约、入馆;通过电子社保卡向群众提供线上预约等服务。
市医疗保障局负责优化就医购药用卡服务体系,在现有定点医药机构使用社保卡完成本地和跨省异地就医购药的基础上,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医保局“总对总”核验通道应用,实现电子社保卡和医保电子凭证在就医购药领域并行使用。并通过电子社保卡向群众提供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医保消费记录等查询服务。
二、实施步骤
8月在省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系统和设备升级改造工作。9月总结试点试运行验证情况,优化流程和技术方案,确定咨询知识库。10月技术联调测试上线,启动全省试运行,各部门验证用卡业务运行情况。总结试运行验证情况,查缺补漏。
三、事项清单及系统
四、业务流程
(一)业务流程
(二)办事指南
社保卡靠近或插入读卡器,进行卡校验并获取相关用卡信息传递给业务系统,实现刷卡办事。乘坐公交地铁须使用带有“交通联合”标识的社保卡。
手机打开电子社保卡,点击“二维码”展码,靠近扫码台(枪),进行码校验并获取相关用卡信息传递给业务系统,实现扫码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