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31/2024-000893 | 发布时间: | 2024年10月30日 09:10 |
来 源: | 汉中市人社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人社局 |
内容概述: |
一、事项名称:退休一件事
二、申请条件:
1.参保职工到达国家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且缴费和视同缴费到达15年及以上或在国家和我省明确的特殊工种岗位上工作达到规定年限,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内,且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达到15年及以上的人员,本人自愿提前退休的人员。
2.住房公积金离休、退休提取:职工离休、退休后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缴存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为封存状态。
三、申请材料
1.陕西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花名册
2.出生日期档案资料
3.参加工作档案资料
4.单位调动档案资料
5.转业安置档案资料
6.特殊工种工作经历档案资料
7.居民身份证
8.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9.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0.职工银行卡
11.一件事联办申请表
四、办理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汉宁路滨江佳园西北侧约40米金格大厦(办理窗口:3楼3号窗口),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办结时限:120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