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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中市公安局汉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汉中市医疗保障局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中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关于印发《汉中市职工退休“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6107000031/2024-000886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11:16
来       源: 汉中市人社局 发布机构: 汉中市人社局
内容概述: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汉中市职工退休“一件事”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9月20日


汉中市职工退休“一件事”工作方案

一、推进机制及职责分工

(一)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协同各责任部门共同推进工作进度。会同市养老保险经办处负责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资格确认等5个事项业务办理,优化信息系统,及时将相关部门所需信息共享至政务服务平台。指导各县(区)人社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二)责任部门:市医疗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公安局

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定工作,优化信息系统,实现业务网办并将相关办结信息归集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指导各县(区)医保部门并做好相关工作。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按规定办理退休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优化信息系统并及时将相关办结信息归集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指导各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审核市本级领取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对象的资格条件。依托省级信息系统做好业务网办,并将办结信息归集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指导各县(区)卫健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协调指导各县(区)公安部门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送的信息做好退休人员户籍信息核查反馈工作。

市养老保险经办处负责无视同缴费年限退休人员“一件事”各项具体工作,配合市人社局进行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资格确认等5个事项业务办理。优化信息系统,实现业务网办并将确认信息归集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指导各县(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二、实施步骤

(一)事项梳理。人社局会同医保、公积金、卫健、公安、政务服务等相关部门,对照确定的具体事项,以召开联办推进会议或逐个对接等方式,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对接认领上级事项,进一步明确业务办理逻辑,梳理单事项业务流程等,包含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了解相关部门联办共享数据需求。

(二)流程优化。在梳理联办事项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相关事项办理关系,围绕“一件事”办理进行办事指南优化,归并表单,简化流程、精简材料,形成事项办理逻辑图。

(三)技术对接。相关部门围绕“一件事”所涉事项,及时与技术支撑部门联系对接,对应用系统进行适应性改造。技术支撑部门完善线上平台,包括申请界面、办理程序、数据共享等,组织各系统进行技术对接和集成。

(四)联调测试。根据实际业务场景,组织技术联调测试,及时跟进总结试点试运行情况,不断修改完善流程,进一步提高群众办事体验,为全面推广取得经验、奠定基础。

(五)上线应用。按照上级统一安排,在市县层面推广使用。

三、事项清单及系统

一件事

名称

事项名称

系统名称及

对接情况

退休“一件事”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

陕西省城镇企业

职工养老保险

信息系统

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退职)核准

新增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发放

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定

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

户籍信息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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