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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23条措施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2020-04-28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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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即将实施之际,汉中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汉中市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采取23条“硬核”措施贯彻落实。 

  该《实施方案》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总体思路,以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为总目标,对贯彻落实《条例》的相关工作进行分解分工,明确了23条具体措施,夯实了相关单位(部门)工作责任和规定了完成时限。目前,相关单位(部门)正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大力宣传《条例》,全面梳理、废止和修订与《条例》规定不一致的政策文件,并全力推动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落实,充分做好《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 

  此外,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提醒广大农民工朋友,要按照《条例》要求与招用的单位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签订合同后自己一定要留存一份。要保管好用于支付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用人单位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变相扣押。工资要足额按时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不要领取实物或者其他有价证券。如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到所在县区劳动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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