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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劳动监察大队科学运用“倒逼机制” 解决农民工忧“薪”事
2021-10-15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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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陕西某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我们是略阳县劳动监察大队,今日我们接到了王某反映你公司分包的某项目中劳务公司拖欠其工资的投诉,请你公司立即核实反映问题,若确有欠薪问题请尽快协调劳务公司给予处理,特告知你公司我队自你解决欠薪问题之日起一年内将不予向你公司开具无拖欠证明。”略阳县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员正在与某企业联系协调欠薪问题。据了解,王某在某劳务公司承包的项目中干劳务,项目总承包公司为陕西某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结束后,劳务公司拖欠其两个月工资至今未发放,请求略阳县劳动监察大队给予追回。略阳县劳动监察大队在接到投诉后,立即对投诉问题进行受理登记,及时按程序收集证据、制作笔录等,并秉着以人为本、有效化解的工作理念,运用法律宣传、组织调解、政策倒逼等方式和手段,与公司进行沟通协调,力促欠薪问题快速、有效解决,次日,该劳务公司支付清所欠王某的5000元工资。

据悉,自2018年汉中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限制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管理试行办法》后,略阳县人社局严格按照《试行办法》有关规定,要求各类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时,所有投标企业须在参加投标前到县劳动监察大队对近三年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评价确认,开具无拖欠证明,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劳动监察大队出具的无拖欠证明,准予其参与建设工程投标,这项举措有效推动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信用体系建设,严格建设单位市场准入。

近年来,略阳县劳动监察大队突出“服务大局、服务劳动者、服务企业”执法理念,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劳动监察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在欠薪线索接收后第一时间告知企业,充分运用无拖欠证明等倒逼机制,促使企业快速化解欠薪问题,尽快解锁限制时限,确保企业顺利运营,保障农民工权益,切实提高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据统计,2018年至今,略阳县人社局共为1357个需要竞标的企业进行信用评价通过开无拖欠证明倒逼企业处理拖欠工资案件14件(其中跨县倒逼处理3件),为41名农民工追回工资23.6万元。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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