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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室职责
索  引  号: 6107000031/2021-000003 发布时间: 2022年09月26日 08:26
来       源: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机构: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容概述: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室职责

(一)办公室。

     办公地址:市政府1号楼605

     联系电话:2626322

     负 责 人:张吉敏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内。夏季(7月1日-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其余: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运转;负责督促落实机关工作制度及重要会议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组织协调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相关规范性文件;协调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机关文书档案管理、政务协调管理、政务信息公开、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


(二)就业与人力资源市场科。

     办公地址:市政府1号楼612  

     联系电话:2626121

     负 责 人:张磊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内。夏季(7月1日-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其余: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拟定全市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计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贯彻落实劳动者公平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定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措施;拟定全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


(三)人才资源开发管理科

     办公地址:市政府1号楼632  

     联系电话:2628606

     负 责 人:张东红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内。夏季(7月1日-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其余: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制定全市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资源规划和人才资源开发、流动意见并组织实施,制定并发布人才资源开发目录;负责全市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资源统计及综合分析工作;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调配工作;负责实施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负责实施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工作;制定吸引留学人员来汉(回国)工作、定居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四)培训教育与职业能力建设科。

     办公地址:市政府1号楼623  

     联系电话:2626729

     负 责 人:曾妮

     公时间:正常工作日内。夏季(7月1日-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其余: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综合管理全市技能人才队伍,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定全市高技能人才引进、管理、培养和激励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负责相关职业培训机构的业务指导及协调工作;落实国家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负责全市技能人才资格评审、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技能项目竞赛;建立全市技能人才信息库;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五)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市政府1号楼636  

     联系电话:2626130

     负 责 人:林彤

     公时间:正常工作日内。夏季(7月1日-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其余: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全市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库;落实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和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中省市各类专家人才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选拔、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资格审查推荐工作,负责各级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管理;制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试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执业、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


(六)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办公地址:市政府1号楼608  

    联系电话:2626321

    负 责 人:马炜

    公时间:正常工作日内。夏季(7月1日-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其余: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指导推进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宏观规划、结构调整和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岗位聘用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励惩戒、解聘辞聘等工作;承办市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行政任免手续;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相关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并承担获得表彰奖励人员的管理等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和市政府各部门评比表彰奖励事项。


(七)农民工工作科

    办公地址:市政府1号楼613  

联系电话:2626158

    负 责 人:高晓安

    公时间:正常工作日内。夏季(7月1日-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其余: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贯彻实施上级农民工工作政策法规,拟定全市农民工工作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落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承担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家庭服务业体系建设工作。


(八)劳动关系与法制仲裁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办公地址:市政府1号楼617  

    联系电话:2626620

    公时间:正常工作日内。夏季(7月1日-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其余: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副处级)兼任。拟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措施,规范劳动合同管理,指导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审核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统筹拟定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并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负责市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案件的处理;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审核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九)工资福利科。

     办公地址:市政府1号楼607  

     联系电话:2626151

     负 责 人:李鲜

     公时间:正常工作日内。夏季(7月1日-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其余: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承担全市企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工作;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津贴补贴、休息休假和离退休政策落实及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工资审批和退休人员待遇审核工作,核定市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最低工资标准;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及综合分析工作;承办市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养老保险科。

    办公地址:市政府1号楼613  

    联系电话:2626342

    负 责 人:黄玮

    公时间:正常工作日内。夏季(7月1日-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其余: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贯彻落实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政策;承办全市特殊工种退休审批;拟定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规划和标准;会同有关方面拟定全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承办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工作。


(十一)失业工伤保险科。

    办公地址:市政府1号楼606  

    联系电话:2626654

    负 责 人:金星

    公时间:正常工作日内。夏季(7月1日-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其余: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落实失业保险政策;完善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全市失业监测、预警制度,拟定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经济性裁员备案工作;落实工伤保险政策;拟定全市工伤保险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完善全市工伤预防、补偿和康复措施,负责市级相关单位工伤认定,指导全市工伤认定工作。

(十二)基金资金监督科。

    办公地址:市政府1号楼609  

    联系电话:2626639

    负 责 人:冀鑫

    公时间:正常工作日内。夏季(7月1日-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其余: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贯彻执行社保基金、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各项基金、资金监管政策;落实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和相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规则;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和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组织建立社保基金专项资金监督举报系统,负责相关社保基金及就业再就业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安全的监督检查及内审工作。

(十三)行政审批科。

     办公地址:市政府1号楼602  

     联系电话:2626871

     负 责 人:李阳

     公时间:正常工作日内。夏季(7月1日-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其余: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根据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授权,承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行政审批和许可事项。承担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相关工作。

     

主办单位: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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