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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现行政策解读(2022年度)
2022-12-08 15:21
来源: 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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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保对象人群范围:

(一)新参保对象范围。

凡具有汉中市户籍,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满60周岁、未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范围和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含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在本人户籍所在按规定参保

(二)续保对象范围

已参保但未到达领取养老金年龄的城乡居民,按规定续

⠂ (三)待遇领取人员对象范围: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在到龄次月后申报,经县(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可按月领取养老待遇,支付终生。

二、现行政策执行解读:

(一)缴费标准及财政补贴

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标准,依次为每人每年200(仅限于特殊身份群体最低缴费标准)、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10个档次,鼓励参保人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参保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缴清全年参保费用。个人参保缴费部分的财政补贴标准为:年缴费200元的补贴30年缴费300元的补贴45年缴费400元的补贴60年缴费500元的补贴75年缴费600元的补贴80年缴费800元的补贴90年缴费1000元的补贴100年缴费1500元的补贴150年缴费2000元的补贴200年缴费3000元的补贴300

(二)特殊身份群体财政代缴政策

1参战、涉核四类人员财政代缴标准

依据(陕人社发〔201451号)《关于我省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对符合19541031日之前入伍的在乡老复员军人,1954111日以后入伍,参加过核试验的军队退役人员以及退役残疾军人等条件的参保对象每人每年按最高档次2000元缴费,其中个人缴费200元,省市县代缴1800元;上述人员为重度残疾人的,个人缴费100元,省市县代缴1900元。(备注:2020年新增最高缴费档次3000元,原代缴标准不变。)

2、残疾人群体财政代缴标准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的参保对象中:一、二级残疾人每人每年省级财政代缴100元;三、四级残疾人每人每年市县财政代缴50元。(备注:残疾人保费代缴、财政补贴仅限于当年缴费,补缴不予享受。)

3、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缴费困难群体财政代缴标准

20221月起,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缴费困难群体,由省市县财政代缴50元。

(三)现行待遇领取标准

年满60周岁—69周岁每人每月129元,年满70周岁—79周岁每人每月139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149元。

三、具体业务办理流程:

(一)参保登记流程

凡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均可下载陕西养老保险APP,注册登录实名认证,选择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登记,按提示完成参保登记。或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二)缴费流程

2019年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由区税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参保人员全部通过网上缴费途径(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微信、云闪付、信合助农E终端等方式)进行自主缴费。

(三)待遇申领流程

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填写《养老保险待遇审批表》报镇办初核,确认领取资格后,由镇(办)将《养老保险待遇审批表》及相关资料上报县(区)级经办机构复核审批后,由县(区)经办机构通过省级金融管控平台按月足额发放到个人银行账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