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280000/2024-00067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来 源: |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有 效 性: | 发文时间: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3年01月16日 09:50 | |
内容概述: |
1月11日下午,汉中市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与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签订了汉中市补充工伤保险经办协议,这标志着补充工伤保险经办工作在我市正式启动。此举是我市积极探索完善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体系、推动社商合作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工伤保险事业在我市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探索实践。
2022年,经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重点参保企业及商业保险公司多轮座谈研讨,市人社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在我市试行补充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汉人社发〔2022〕88号),我市多层次的工伤保险体系正式建立。根据通知,已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可作为投保人和保险受益人自愿参加补充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经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后,除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外,参加补充工伤保险的企业还可以从停工留薪期工资补偿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偿金、停工留薪期护理补偿金、一次性伤残津贴补偿金、一次性工亡抚慰金等五个方面享受商业保险承担的补偿费用,参保单位用工风险进一步降低,工伤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
补充工伤保险是现行工伤保险制度的延伸,具有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改善民生、服务企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我市补充工伤保险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政府和市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减少企业用工风险,保障受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对保障民生、服务企业、维护稳定提供更积极有效的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