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31/2025-000026 | 发布时间: | 2024年07月06日 17:07 |
来 源: | 就业与人力资源市场科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人社局 |
内容概述: |
为推动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现高校毕业生及青年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就业,市人社局起草印发《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一、政策依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巩固加强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14号)、《促进高校毕业生融入汉中实施方案》(汉政办函〔2023〕12号)文件精神,按照2024年全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暨融入汉中工作视频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就业工作部署要求,全面完成今年我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指标,确保实现10000名高校毕业生在汉就业创业。
二、起草过程
我局代市稳就业工作专班起草《2024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措施》,4月7日、4月18日、5月15日三次共征集27个部门和11个县区政府的12条意见建议,其中,采纳2条、部分采纳2条、未采纳8条(见附件)。在充分吸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后,形成《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送审稿)(以下简称《通知》),紧贴当前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形势,坚持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导向,在充分学习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巩固加强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14号)最新文件精神和全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暨融入汉中工作视频会精神的基础上,发挥政府促进就业创业的作用,从加大力度拓展就业渠道、落实保障措施、优化就业服务、强化协调配合四个方面着手,采取具体行之有效的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来汉留汉就业创业。
比照《促进高校毕业生融入汉中实施方案》(汉政办函〔2023〕12号),《通知》根据高校毕业生在校、离校不同时期的求职特点和状态,从政策供给、精准服务、优化环境等全链条推进,打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最后一公里”。同时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巩固加强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1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4号)新要求、新举措,做了相关政策内容更新,就业见习生活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70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0元;整合优化吸纳就业补贴和扩岗补助政策,合并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贴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