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
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
2020-02-01 16:20
来源:
市人社局
访问量:
汉人社函〔2020〕9号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26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所属经办机构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联防联控,在经办大厅明显位置张贴疫情防控科普海报、标语等,通过致参保群众的一封信、短信、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手机APP、公布咨询电话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倡导“不见面”办理经办业务,及时答疑解惑,回应群众关切。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所属经办机构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建立健全大厅领导干部带班巡查制度,及时督促检查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确保经办服务安全有序开展。要建立疫情应急处理机制和应急预案,切实做到有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于经办系统内部人员发生的重大疫情事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市人社局报告。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