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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汉中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非统考工种合并及2020年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0-10-19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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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部门、直属机构,中省驻汉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非统考工种的考核工作,经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管理办公室同意,按照有利于组织非统考工种考核,不影响用人单位岗位管理和报考人员从事工种年限延续计算的原则,对同行业相近工种进行合并。工种合并后考试组织机构主要考核共性知识部分,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可委托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考核,确保考核的科学公平。
    “防疫员”、“销售员”两个工种自2021年起不再作为非统考工种进行考核。凡未涉及到的工种自2021年起转入统考工种中相近工种进行考核。非统考工种合并目录附后(附件1)。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2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非统考工种考核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在本工种、本岗位工作,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列入报考范围:
  1.2019年底前学徒学习期满或见习、试用期满,2019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报考初级工。
  2.工作年限10年以上(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下同)并持有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5年,2019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报考中级工。
  3.工作年限20年以上并持有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5年,2019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报考高级工。
  4.工作年限25年以上并持有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满5年,2019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报考技师。
  (二)破格申报条件
    在本等级(高级工及以下)、本岗位,获得省部级技术比赛前五名、国家级技术比赛前十名,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获得成果并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以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工勤人员,可破格晋升上一等级。
在本等级(高级工及以下)、本岗位,获得市级以上技术比赛前五名、省部级技术比赛前十名、国家级技术比赛前十五名,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获得成果并有市级以上成果证书以及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工勤人员,可破格申报上一等级。
对于符合破格晋升或破格申报上一等级的工勤人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核实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后,填报《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破格晋升(申报)技术等级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由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初审盖章确认,送市人事考试中心最终审核;直属机构,中省驻汉各有关单位,由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市人事考试中心最终审核。
    二、考核(评)工种
   1.初级工(共4个)
地籍测量工、水利维护工、水利水电工、农业养殖工。
2.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共6个)
地籍测量工、水利维护工、水利水电工、农业养殖工、防疫员、销售员。
    三、考核(评)内容与成绩评定
  1、考核(评)内容
初、中、高级工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基础、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技师考评内容包括专业理论、职业道德基础、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2、成绩评定
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专业理论、实际操作考核均实行合格评定,职业道德实行百分制计分办法。
初级工、中级工专业理论、实际操作考核合格,职业道德科目考试成绩60分以上者为合格。
高级工专业理论、实际操作考核合格,职业道德基础科目考试成绩达到省定高级工合格分数线以上者为合格。
技师专业理论、实际操作考核合格,职业道德基础科目考试成绩达到省定技师合格分数线者,方具有参加综合评审资格,评审合格者为考评合格。
各等级考试成绩当年有效,均不再保留。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26日08:00至10月28日17: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资格终审采取考后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对自己在报名系统中所填写的信息及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网络资格初审只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照片、资料合理性进行审查。
  (三)报名程序
本次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非统考工种考试考核,统一在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anzhong.gov.cn)发布相关信息。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网络资格初审、考试、成绩查询、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评审等程序组织实施。
    1.发布公告
  非统考工种考试考核准考证打印时间将统一在汉中市人社局网站发布公告。
    2.网上报名
    (1)报名前。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报名公告内容,仔细查阅各等级、各工种的资格条件,认真选择自己符合条件的报考等级、工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系统报名,只能报考一个等级、一个工种。
不能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电子设备登陆系统报名。
    (2)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限内,登录“汉中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非统考工种考核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网报系统的提示进行操作,包括新用户注册,用户登录,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网络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流程。
本次考核实行考前承诺制,报考人员的书面申请须经所在单位资格审核通过并加盖公章后按照报名系统要求上传,所在单位应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资料和资格审核的结果负责(附件3)。报考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甚至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核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并取得考试考核成绩的按无效处理。
    (3)上传照片。照片为标准的正面免冠证件照。只有成功上传照片的,才能进入网络资格初审环节,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将对上传的照片和报考信息的合理性进行审查。
网上初审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08:00至29日12:00。在此期间,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网上资格初审(报名系统显示的 “已审核”仅指对照片和所填报考信息的初步审查通过,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核结果)。资格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报考人员应仔细查阅各等级、工种的资格条件要求,认真选择等级和工种。网上报名时不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考或错报的,不退还考试费用。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网络资格初审,报名系统中显示 “已审核”状态,表示报考人员可以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08:00至29日17:00。
缴费成功后,报名系统状态显示“已缴费”,表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视同放弃本次考核。
    (5)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准考证是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评审等程序的必要凭证,请妥善保存。
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科目、地点,携带相关证件参加考试。
    (6)成绩查询。考试结束后,在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成绩查询相关信息。
    (7)现场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在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现场资格审查相关公告信息。
    五、考核(评)方式及时间
各等级职业道德基础考核,技师评审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进行。
职业道德基础考试将于11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以人社局网站公告和准考证为准,考试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专业理论、实际操作考核时间及方式,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11月6日前,派专人将考试考核结果的纸质和电子版报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市政府1号楼621室,联系电话2626179,2626198)。逾期未报送的,按放弃考试考核处理(附件4)。
    六、考核(评)收费
经向上级部门请示同意,非统考工种合并后各等级考核,考评收费按省人社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收费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449号)规定中低类别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见(附件5)。进行技师评审的人员,收取个人评审费。收取的考试费用于支付命题、制卷、阅卷、保密、监考、巡考、考场租金等与考试相关的费用支出。
  七、有关具体问题的规定
本次非统考工种的考核管理,由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管理办公室授权我市统一组织实施;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合格人员统一使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岗位等级证书》。
    八、有关具体问题的规定及注意事项
    1.凡纳入全省统考工种进行管理的,不参加本次考核。
    2.在机关、事业单位中不具有岗位等级证书的工勤技能人员,已经比照了相应岗位等级工资待遇的,须参加相应岗位等级考核。
    3.已经具备岗位等级证书,因岗位调整需变更工种的,按照技术工种相关相近原则经本单位同意报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批准,方可参加同等级相应工种考核。
    4.为加强职业道德基础教育,对在本单位上年度考核中不合格者,受过降资、警告等处分且处分期未满者,一律不准参加本年度报名考试。
    5.相关单位应向申报考核人员宣讲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和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做好考前教育工作,尤其加强对报考政策和条件的宣传,引导报考人员诚信参考。对在考试中作弊等违犯考场纪律的人员,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取消全部考试成绩并通报全市,同时取消考试资格一年(其他违纪人员处理按照原国人部发〔2007〕25号文件《关于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是我市技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岗位等级考核是加强技能人才队伍职业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工勤技能人员的切身利益和技术水平的充分发挥,关系到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的培训、考核、使用及待遇相结合的用人激励机制的落实和完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要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及时通知本县区、系统报考人员,认真做好考核准备工作。受委托的考核机构,一定要认真负责,积极配合,共同做好今年各等级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
    1.汉中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非统考工种合并目录
    2.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非统考工种考核人员破格晋升(申报)技术等级汇总表
    3.报考人员申请(承诺)书
    4.汉中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非统考工种专业理论、实际操作考核结果汇总表
    5.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非统考工种考核收费标准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6日

  附件下载链接:1.汉中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非统考工种合并目录

                2.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非统考工种考核人员破格晋升(申报)技术等级汇总表

                3.报考人员申请(承诺)书

                4.汉中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非统考工种专业理论、实际操作考核结果汇总表

                5.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非统考工种考核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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