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技能汉中行动”建设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地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技能人才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现面向市内各企业公开征集高技能人才培训评价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面向全市“五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各类企业,坚持技能稳就业促增收导向,紧紧围绕全市产业发展需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评价项目征集。
二、培训评价对象、实施主体
(一)培训评价对象。以全市范围内企业职工为培训评价对象,鼓励企业职工参加高技能人才技能提升培训和技能等级评价。
(二)实施主体。根据企业培训评价需求,组织市内培训、评价实力较强的机构,以校企合作方式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评价。企业也可委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自主开展培训评价。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有意向申报培训评价项目的企业,向市人社局提交《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需求征集表》。
(二)确定。市人社局将择优确定培训评价项目,并商企业联合开展。
四、补贴政策
(一)企业职工培训。对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培训的,按照不同工种不同等级职业培训标准开展。同一工种同一等级同一年度内不得重复培训。
(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后取得中级工、高级工相应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按每人每年5000元、7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对参加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后取得技师、高级技师相应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按每人4000元、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四)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对初次考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符合条件企业职工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200元。企业职工也可自费参加技能等级评价。
五、其他要求
《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需求征集表》请于2024年10月21日前发至汉中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邮箱:rsjzjk871@163.com。
联系人/电话:罗治鑫2626871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