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国家及陕西省稳岗返还利企惠民政策,保障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政策支持促进就业提质扩容的通知》(陕政办发〔2025〕12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陕人社发〔2025〕18号)规定,现就汉中市2025年度稳岗返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本公告所涉稳岗返还政策,是为稳定就业岗位、鼓励用人单位不裁员或少裁员设立的专项扶持政策。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公告对象1.已登录陕西省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以下简称“网厅”),但未完成稳岗返还确认或放弃操作的用人单位;
2.未登录陕西省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的参保用人单位。
三、核心事项告知
(一)操作方法1.请相关用人单位于2025年12月31日前登录陕西省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sygswt.qinyunjiuye.cn:12036/portal-online/#/modules/home/home),查阅稳岗返还相关信息;
2.信息核对无误的,需在线完成“确认”操作;自愿放弃的,在线完成“放弃”操作;信息不符的,及时与参保地经办机构核实变更。
四、咨询电话汉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0916-3180621
南郑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0916-5516387
城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0916-7232271
洋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0916-8213306
西乡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0916-6217687
勉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0916-8652377
宁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0916-4228687
略阳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0916-4832020
镇巴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0916-6719101
留坝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0916-3922161
佛坪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0916-8912725
市本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0916-2110185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