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107000031/2026-000807 | 发布时间: | 2026年11月02日 18:55 |
| 来 源: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内容概述: | 关于对刘菱华和刘言旭2名同志 全日制研究生初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认定结果的公示 | ||
根据《陕西省职称评审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按照汉中市初任中级职称认定工作程序,经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申报,我局审核以下2名同志符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初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中共勉县县委党校:刘菱华,拟任讲师;
勉县秦巴生态保护中心:刘言旭,拟任工程师。
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6日)。在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
来信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43号市人社局专技科
邮编:723000
受理电话:2626130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