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失业保险基金安全守护行动工作要求,全面提升基金风险防控能力,严格执行失业保险惠民政策,切实保障参保失业人员合法权益,规范失业保险经办服务流程,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进一步提升失业保险服务的透明度、规范性与便民性,现将我市失业保险相关政策、申领渠道及监督举报方式统一公开如下:
一、失业保险政策我市严格执行国家及陕西省失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落实稳就业、保民生相关保障举措,核心政策内容如下:
(一)失业保险金申领政策参保人员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意愿的,可依法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根据累计参保缴费年限核定发放月数,按月足额发放至个人社保卡,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二)农合工一次性生活补助政策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本人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补助标准按照统一规定执行。
(三)配套兜底保障政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职工医疗保险,可同步享受失业保险代缴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切实减轻失业人员生活负担,助力失业人员尽快重返就业岗位。
二、申领渠道(线上+线下全覆盖)参保单位与参保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且符合失业保险金待遇申领条件的,参保单位应及时为其办理停保手续,并到所属经办机构提交相应资料备案。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市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实行线上线下多渠道办理,群众可自主选择办理方式,全程流程简化、便民高效。
(一)线上办理渠道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网、微信小程序“秦云就业”、支付宝、陕西社会保险APP、电子社保卡小程序、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二)线下办理渠道参保归属地的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
三、违规骗保监督举报方式为严厉打击虚报冒领、骗取套取失业保险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筑牢基金安全防线,切实守护社保基金安全,维护社会保险公平公正秩序。现面向社会公开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个人、用人单位、中介机构存在骗取、套取失业保险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均可实名举报,具体举报情形及举报渠道如下:
(一)违法违规情形1.虚构劳动关系、伪造变造离职证明、失业材料等,骗取失业保险金的行为;
2.隐瞒重新就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死亡、办理工商登记、被判收监执行、担任社区工作者和村干部等丧失待遇领取资格事实,不主动申报、持续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行为;
3.虚假解除劳动关系、减员不离岗等违规方式,套取失业保险基金的行为;
4.组织、协助、教唆他人伪造材料、虚构条件骗取失业保险待遇的中介机构及个人违规行为;
5.其他各类骗取、套取、侵占失业保险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监督举报电话地址1.各级人社部门

2.各级经办机构

我局将严格落实社保基金监管职责,对群众举报的失业保险骗保、套取基金问题线索,实行专人核查、闭环管理、依规处置。对查实的违法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行为,将依法依规追回违规领取基金,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有效举报线索,将根据《陕西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并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安全。
特此公告。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