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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刘菱华和刘言旭2名同志全日制研究生初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结果的公示
2026-11-02 18:51
来源: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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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职称评审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按照汉中市初任中级职称认定工作程序,经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申报,我局审核以下2名同志符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初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中共勉县县委党校:刘菱华,拟任讲师;

勉县秦巴生态保护中心:刘言旭,拟任工程师。

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6日)。在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

来信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43号市人社局专技科

邮编:723000

受理电话:2626130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1月2日